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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职业道德实践活动 树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形象 |
发布日期:2009-10-11 浏览次数:9495 次 |
近日,海宁市在全市法律服务业开展了“树法律文化人形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职业道德实践活动。全市108名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成为这次活动的主体和对象。
近年来,海宁市法律服务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业务量稳步增长,法律服务队伍逐步壮大,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认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法律服务人员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诚信服务意识淡薄,影响了法律服务队伍整体形象;少数法律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不到位,缺乏开拓意识和品牌意识,优质服务、创新性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能适应各级组织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这次活动目的就是针对法律服务行业存在的一些共性和个性问题,通过一系列注入文化元素的职业道德实践措施,使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管理进一步规范,从而树立律师、公证人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文化人”形象,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这次活动分为学习动员、实践提高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活动内容包括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学习《律师法》、《公证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文化建设,把文化意识和文化活动引入职业道德实践活动,完善法律服务机构自律管理,开通面向社区(村)群众的“法律服务直通车”和加大法律服务行业监督力度等。活动后期还将开展优秀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评比表彰活动。为确保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海宁市司法局专门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法律服务业开展树“法律文化人”形象职业道德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确定各法律服务机构的负责人为这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海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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